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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3:长春燃气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摘要: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年3月 目 录 1、会议议程????????????????????????????22、议案一:长春燃气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议案33、议案二:关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年3月


                      目  录

1、会议议程????????????????????????????22、议案一:长春燃气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议案33、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4、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5、议案四: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4:00时。
会议召开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会议主持:董事长张志超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会人员出席情况
三、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一  长春燃气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监票人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六、参会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七、会议结束


        长春燃气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解决长期资金替换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挂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期限3年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以下简称“本次挂牌”)。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方案

  1、融资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种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期限3年)

  3、挂牌规模:拟申请挂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最终挂牌规模将以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取得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4、挂牌价格: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时市场状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5、挂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偿还银行贷款等调整债务结构或补充流动资金。

  7、挂牌方式: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机构拟聘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9、其他中介机构:拟聘请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挂牌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10、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经营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全权办理公司本次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制定和实施本次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本次挂牌的具体金额、期限、挂牌期数、挂牌价格、挂牌时机、承销方式及挂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2、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挂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挂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申报手续。

  4、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获准后实施,最终方案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通知为准。

  公司申请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后同意选举王振先生、孙树怀先生、何汉明先生、张志超先生、赵岩先生、梁永祥先生(以姓氏笔画为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

附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  振:男,194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榆树柴油机厂车间主任,长春市总工会副主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孙树怀: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何汉明:男,1956年8月出生,学士学位,英格兰及威尔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
会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士。2008年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现任行政委员会委员。2007年至今,任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公司秘书,并担任多家内地附属公司之董事。2013年至今,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至今,任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志超: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市公用局燃气管理处处长,长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燃气处处长,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赵  岩:男,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市煤气公司管理处业务科主管、处长助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永祥: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曾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后推选王哲先生、任建春女士、杜婕女士、杨永慧女士(以姓氏笔画为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

附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  哲: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二级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曾任吉林省物资学校教师、吉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吉林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主任,现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建春:女,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市朝阳门街道劳动服务公司财务 主管,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

杜  婕:女,1955年出生,博士学位,注册会计资格,曾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商业专科学校老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长春燃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永慧:女,1963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液化石油气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二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1985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燃气工程设计咨询、课题研究、规范标准编制以及管理工作,曾任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提名赵凤岐先生、黄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现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

附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凤岐: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宽城供水管理处处长,长春市水务集团供水分公司经理,供水公司经理,二次供水公司董事长,源水公司党总支部书记,长春水务集团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黄红军: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延吉盛世光华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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