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关于公司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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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16日审议的《关于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经过认真听取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审核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厦门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我们认同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说明和解释,同意董事会作出续聘决议,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汤金木、白劭翔、葛晓萍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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