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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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9-014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9-014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和财政部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4、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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