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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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白清女士现场出席会议,王晓勇先生和张英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白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权益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202名调整为200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479万股调整为1,464万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3月15日,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46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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