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鸿特精密
摘要: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饶婉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饶婉君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饶婉君:女,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7年12月至今历任广东鸿特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派生科技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2月至今兼任派生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婉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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