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博腾股份
摘要: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3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居年丰先生、陶荣先生、李毅先生、冯红涛先生、韩楚先生、JohnsonYNLau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居年丰先生、陶荣先生、李毅先生、冯红涛先生、韩楚先生、JohnsonYNLau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6位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3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永清先生、郑培敏先生、赖继红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永清先生、郑培敏先生、赖继红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3位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水平。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郑培敏 郭永清 赖继红
日期: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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