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6:有研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有研新材
摘要: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5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5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建议函,对我公司《章程》提出如下修改意见:(1)在章程中明确分红政策的建议,利润分配一节应补充“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的相关内容;(2)关于取消限制股东权利条款的建议,章程第八十五条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公司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对原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章程的第八十五条:
原第八十五条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提供其提出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其提名意图。
董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该提案进行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
职责。公司应将上述承诺进行公告。
修改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提供其提出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其提名意图。
董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该提案进行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公司应将上述承诺进行公告。
二、修订原章程的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第一百六十七条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审议并以适当形式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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