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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9-030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9-030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股票激励对象为20人(原应为25人,因激励对象张兵锐、王朝昕、路洪运、王强、邹黎,共计5人,目前已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已获授限制性股份本期无法申请解锁,公司将适时回购注销其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2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25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4%。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满足《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予之日起计算。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后,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公司确定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19日,截至2019年3月13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1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以2015年业绩为基准,2017年公司实现的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854,722,863.50元,
    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不低于60%;2017  较2015年度增长82.41%;公司2017年净利
3  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不低于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0%。                                益的净利润)为367,725,410.82元,较2015
                                          年度增长49.00%。上述业绩条件均已达到,
                                          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股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第三期股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的上一年

    度考核为“A卓越、B优秀、C良好”的激励  除5名员工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剩余
4  对象可按照《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  20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考核均达标,满足全
    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或部分  部解锁条件。

    权益申请解锁,考核等级为“D及格、E差”

    及考核等级为“A卓越、B优秀、C良好”的

    激励对象部分未能解锁的权益,由公司注

    销或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2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制
                              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性股票数量(股)
1    李岩    研发体系        60,000          30,000          30,000

2    范薇    运营体系        60,000          30,000          30,000

3    殷正辉    营销体系        60,000          30,000          30,000

4    孙靖宇    研发体系        60,000          30,000          30,000

5    孙立茜    运营体系        40,000          20,000          20,000

6    胡启冬    营销体系        40,000          20,000          20,000

7    张志钢    营销体系        40,000          20,000          20,000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制
                              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性股票数量(股)
8    石磊    营销体系        40,000          20,000          20,000

9    张曼    运营体系        36,500          18,250          18,250

10  张志勇    研发体系        30,000          15,000          15,000

11  王德梁    研发体系        30,000          15,000          15,000

12    王宁    营销体系        30,000          15,000          15,000

13    于强    营销体系        30,000          15,000          15,000

14    余雷    研发体系        30,000          15,000          15,000

15  徐朝阳    研发体系        30,000          15,000          15,000

16  张向阳    研发体系        30,000          15,000          15,000

17  张炯奎    研发体系        20,000          10,000          10,000

18  王昌中    研发体系        20,000          10,000          10,000

19  商忠安    研发体系        20,000          10,000          10,000

20  金忠维    研发体系        20,000          10,000          10,000

          合计                726,500          363,250          363,250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考核均为“A卓越”,且公司符合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锁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现已全部成就,2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进行了2017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上述20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标准,且公司符合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解锁条件已成就,上述激励对象可以全部解锁本期获授的50%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经

    六、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东方网力本次解锁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预留股票第一次解锁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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