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的专项意见
来源:东阿阿胶
摘要: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4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我们对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其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的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由于客户业务调整了对相关产品的采购及库存策略,2018年度暂时减少了对相关产品的采购,因而造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路清、张炜、张元兴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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