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鸿电子: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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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7506 证券简称:贺鸿电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证券代码:837506 证券简称:贺鸿电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朱君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无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无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无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否
员
姓名 朱利明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2014年至今,担任上海贺鸿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制造业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北村路228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股东关系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情形的还应填写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股权关系 无
资产关系 无
业务关系 无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朱利明、朱君芳;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亲属关系□其他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君芳
股份名称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持
直接持股1,888,667股,占比4.9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数量及比例 权益
(权益变动前)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7,800,000股,占
9,688,667
比20.25%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25.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38,667股,占比9.96%
(权益变动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50,000股,占比15.19%
直接持股1,828,667股,占比4.75%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数量及比例 权益
(权益变动后)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7,800,000股,占
9,628,667
比20.25%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2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78,667股,占比9.81%
(权益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50,000股,占比15.19%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赠与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继承
□其他
权益(拟)变动方式
2019年3月12日,朱君芳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盘中
(可多选)
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60,000股,拥有的权益比例从4.9%变为4.75%。朱
君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利明权益变动发生前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9,688,667股,持股比例为25.15%,减持后,
朱君芳和朱利明持有贺鸿电子股份9,628,667股,持股
比例为25.0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朱君芳及其一致行动朱利明共同拥有的权益由25.15%变为25.00%,本次权益变动系自愿减持,并通过全国股权转让系统以盘中竞价方式进行的转让。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君芳、朱利明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无
批准程序 无
批准程序进展 无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朱君芳通过全国股权转让系统以盘中竞价方式减持贺鸿电子
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情形。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君芳身份证复印件;
(二)朱利明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君芳、朱利明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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