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58:蓝色光标关注函
来源:蓝色光标
摘要: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26号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你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M、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26号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你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M、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杰投资)、西藏山南博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萌投资)等持有的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合计89%股权。近日,你公司申请将李�M、博杰投资、博萌投资持有的你公司限售股份予以解除限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请说明李�M、博杰投资、博萌投资在收购中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任职承诺、业绩补偿等承诺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未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如是,请说明你公司申请将相关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原因和合规性。
2.根据2017年12月你公司与李�M、博杰投资、博萌投资的仲裁裁决,李�M、博杰投资和博萌投资应在30日内向你公司返还提前支付的调增价款8,900万元,但截止目前仍未执行完毕。请说明前述价款返还的进展情况,未能及时返还的原因,你公司所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款项的可收回性。
3.李�M、博杰投资、博萌投资超期未返还前述价款是否构成对
你公司资金的占用;在未返还前述款项的情况下,你公司申请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是否合规,是否有利于维护你公司的利益。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在3月15日前将书面答复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3月13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