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朗科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在朗科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孟庆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孟庆章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一致同意以2018年末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720,000.00元;同时,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6,68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1,219,405.9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535,657,149.85元。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公司编制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几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将违规存放和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本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它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第七批呆滞存货实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等。
监事会同意对2009年1月1日及以前年度至2014年12月31日形成的,因技术变化、产品更新等原因造成的部分呆滞存货进行实物处置。公司将遵循依法合规、账销案存的原则,以打包变卖方式处置实物。拟处置的第七批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约442.25万,其中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442.25万元,存货账面净值0万元。由于拟处置的存货主要为研发新产品及定制产品余料、已经停产的产品,经市场询价,预计可收回价值极低。本次处置实物后,减少2018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0万元(未扣除可收回金额)。
《关于处置呆滞存货实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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