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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源”)的发展,补充惠州新源的流动资金短期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惠州新源增加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助金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8年9月至11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德赛集团已向惠州新源累计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德赛集团总计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惠州新源为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德赛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先生、李兵兵先生、钟晨先生和白小平先生回避,由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姜捷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元


  4、主营业务: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路、安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视觉识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全彩显示屏、家用电器、数字电视及机顶盒、各类数字音视频编解码系统及设备、平板显示系统软件、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场所:惠州市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第23层

  6、主要股东: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51%,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9%。

  7、关联关系:德赛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8、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德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1,005.07万元,净利润35,423.29万元,资产总额263,604.24万元,净资产227,564.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1,021.62万元,净利润14,599.73万元,资产总额261,177.54万元,净资产232,055.54万元(未经审计)。

  9、德赛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支持惠州新源的发展,补充惠州新源的流动资金短期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德赛集团拟增加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总计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助金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支付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德赛集团增加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总计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1年,根据惠州新源的资金需求,分次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德赛集团向惠州新源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惠州新源发展的支持,保证了惠州新源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惠州新源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更好的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德赛集团(包含受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03.63万元(不含本次)。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控股股东对惠州新源实施财务资助而产生,该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新源增加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惠州新源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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