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鹏鹞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o�{投�Y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o�{投�Y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o�{投�Y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获悉其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2019-03-04        11.530      310,400      0.06%
                        2019-03-05        11.463      723,600      0.15%
          集中竞价交易2019-03-06        11.567      727,400      0.15%
�o�{投�Y有              2019-03-07        11.715      389,900      0.08%
限公司                2019-03-08        11.567      50,000      0.01%
                        2019-02-25          9.360    2,000,000      0.42%
            大宗交易  2019-03-08        10.750    1,000,000      0.21%
              合计                                  5,201,300      1.08%
    �o�{投�Y有限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已于2019年1月7日解除限售。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o�{投�Y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01,3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0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701,300  10.98%  47,500,000    9.90%
�o�{投�Y有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限公司                          52,701,300  10.98%  47,500,000    9.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o�{投�Y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o�{投�Y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o�{投�Y有限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2)�o�{投�Y有限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o�{投�Y有限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o�{投�Y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4)�o�{投�Y有限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如届时中国证监会
或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有新要求,�o�{投�Y有限公司承诺除遵守本确认函要求外,还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5)如果�o�{投�Y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o�{投�Y有限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果�o�{投�Y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o�{投�Y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o�{投�Y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o�{投�Y有限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
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o�{投�Y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后�o�{投�Y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0%,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o�{投�Y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