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关于“17游族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游族网络
摘要: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19-013 债券代码:112514 债券简称:17游族0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游族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19-013
债券代码:112514 债券简称:17游族0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游族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7游族01;债券代码:112514)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可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2、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7游族01”。投资者参与回售“17游族01”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4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4月8日
6、本次利率调整:根据当前市场环境,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5.50%并保持不变。
为保证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7游族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112514
3、债券简称:17游族01
4、发行规模:4亿元
7、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50%。
9、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4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付息日:2019年4月8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8日。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16、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4日。
17、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18、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5.50%,在债券存续期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保持5.50%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4日。
2、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截至2019年3月8日,“17游族01”的收盘价为99.00元,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4月8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4月8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4月7日至2019年4月6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5.50%。每1手“17游族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间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当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奇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
联系电话:021-33671551
传真:021-33676520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联系人:李佳佳、黄俊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1
传真:010-6553449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丁志勇
电话:0755-21899327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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