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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9-02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9-02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9年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预计2019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以下简称“彭记轩”)采购熟芝麻、紫苏酸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预计2019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恒远食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erngYuanFoodCo.,Ltd.,以下统称“恒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3)预计2019年度公司向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彭记轩采购熟芝麻、紫苏酸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33.77万元,向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15.71万元(不含税)。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回避的董事、监事外,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金额(万
                                                              额(万元)    (万元)    元)
向关联人    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    熟芝麻、紫    市场价格      120.00      17.80      133.77
采购原材                              苏酸枣

  料        恒远食品有限公司        榴莲      市场价格      8,000.00      0.00      【注1】
                    小计                                        8,120.00      17.80      133.77
向关联人  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  公司产品    市场价格      1,000.00      62.32      615.77
销售产            公司

品、商品            小计                                        1,000.00      62.32      615.77
注1:盐津铺子2018年向恒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3,504.04万元。因恒远食品有限公
司于2019年方成为盐津铺子的关联方,故2018年相关采购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类别          关联人            容      生金额    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比例(%)  差异(%)      引
向关联人  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  熟芝麻、紫  133.77  125.00      0.24        7.02

采购原材                      苏酸枣

    料            小计                      133.77  125.00      0.24        7.02

向关联人  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  公司产品    615.77  680.00      0.56        -9.45

  销售产        有限公司

品、商品        小计                      615.77  680.00      0.56        -9.4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

    1、基本情况:

    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2011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刘瑜。

    住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桥村。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彭记轩总资产3,691,103.25元,净资产
3,536,203.25元,2018年营业收入2,197,854.52元,净利润81,187.58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原监事缪贤文先生为彭记轩该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项规定,本公司与彭记轩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二)恒远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恒远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肖耀恒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万泰铢;住所:泰国罗勇府格林县宫定村8组8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冻干水果;生产榴莲冻肉;经营矿产买卖、分拣、以及再加工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恒远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44,400,604.85元,净资产
30,764,274.02元,2018年营业收入46,922,224.87元,净利润-1,712,974.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8日起持有恒远公司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五)项规定,本公司与恒远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毛善红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1503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饲料、通用机械设备、建材、五金产品、服装、日用品、办公用品、水产品的销售;橡胶制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粮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博特总资产31,222,041.33元,净资产-177,978.9
元,2018年营业收入34,551,026.09元,净利润251,445.9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兰波先生为长沙博特该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项规定,本公司与长沙博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
立意见: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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