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恒实科技:关于豁免公司股东相关承诺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实科技”)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相关承诺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认购股份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上述豁免承诺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豁免的相关承诺

  钱苏晋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发行数量的30%,且不高于60%。本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

    二、申请豁免的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于2017年7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248.89万股进行了质押融资,质押率为75.04%。质押完成后,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将资金投入资产管理机构,该投资不涉及杠杆融资等行为。2018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批文后,钱苏晋先生开始着手要求该资产管理机构尽快退还投资款,因资产管理机构经营出现问题,导致相关投资短期内无法收回,甚至有可能造成部分损失。同时,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合约的履约保障比例接近平仓线,多次发函要求及时补充担保物,并要求回购全部质押融资。由于钱苏晋先生为自然人股东,无其他经营活动,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因此个
人负债的偿还能力出现严重困难。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已没有能力履行相关承诺。

  为了顺利推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拟豁免“钱苏晋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发行数量的30%,且不高于60%。本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的承诺。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负债外无其他重大个人负债,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三、本次豁免承诺对于公司的影响

  鉴于钱苏晋先生已没有能力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豁免有利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继续推进向其他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

  本次豁免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认购股份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次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承诺豁免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经审慎核查后认为:本次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认购股份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承诺豁免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