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直升: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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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2494 证券简称:首航直升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券代码:832494 证券简称:首航直升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立冬
设立日期 201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 2,027,524,600.00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竺家园
住所
17号2006室
邮编 100621
所属行业 航空服务
主要业务 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
救护;乙类:航空器代管;道路
货物运输;维修民用航空器机
体;会议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
(不含文物)、化妆品、机械设
备、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
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数据
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
外);数据存储服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351617993G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
否
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
否
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
否
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
否
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
否
制人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
否
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海航通航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否 不适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北京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亲属关系√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不使用;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无。
二、 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务人
股份名称 首航直升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
增持
向
拥有权益的 直接持股197,944,000股,占比9.80%
股份数量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比例
合计拥有权益 一致行动拥有权益1,009,370,920股,
(权益变动
1,207,314,920 占比49.96%
前)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944,000股,占
59.76%
质 比9.80%
(权益变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9,370,920股,
前) 占比49.96%
拥有权益的 直接持股202,744,000股,占比10.04%
股份数量及 合计拥有权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比例 1,212,114,920
一致行动拥有权益1,009,370,920股,
(权益变动 股,占比
占比49.96%
后) 60.00%
所持股份性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744,000股,占
质 比10.04%
(权益变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9,370,920股,
后) 占比49.96%
本次权益变
权益变动前,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
动所履行的
有 限公司履行了盘后协议转让的相应内
相关程序及
部审批程序。
具体时间
三、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
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
权益变动方式 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其他______
2015年5月25日,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权益变
动发生日为竞价转让方式。2019年3月8日,信
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盘后协议转让,增持挂牌公司
4,800,000股,直接持股比例增长为10.04%。一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比例从59.76%变为60.00%。
(二)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产生不良影响。
四、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即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增持公司股份,协议股份转让标的为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直接在全国股转系统进行交易,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支付价款。
六、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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