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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债券代码:112386 债券简称:16申宏01 债券代码:112445 债券简称:16申宏02 债券代码:112446 债券简称:16申宏03 公告编号:临2019-27债券代码:112728 债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债券代码:112386  债券简称:16申宏01
债券代码:112445  债券简称:16申宏02
债券代码:112446  债券简称:16申宏03  公告编号:临2019-27债券代码:112728  债券简称:18申宏01
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申宏02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1.案件唯一编码:(2018)沪74民初139号

    2.受理时间:2018年8月28日

    3.知悉时间:2018年9月7日

    4.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5.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被告: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6.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7.诉讼/仲裁标的:本金50,000,000元

    8.案件基本情况:2017年3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融出方,被告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告以其持有的585万股“中南文化”股票(证券代码:002445)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原告融资5000万元;后被告向原告补充质押股票215万股,故被告合计向原告质押“中南文化”股票800万股(后经送转股,数量增至1,360万股),并均已办理质押登记。

  2018年6月12日,被告履约保障比例跌至133%,低于约定的140%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被告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最低值以上的义务,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本次诉讼一审判决情况

    2019年2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未偿还本金5,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

    2.被告不履行上述第1项付款义务的,公司可与被告协议,以被告持有的1,360万股“中南文化”股票及现金红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上述第1项付款义务的部分归被告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清偿。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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