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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32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康、吴龙宇、吴龙驹、刘琼华 住所/通讯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32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康、吴龙宇、吴龙驹、刘琼华
住所/通讯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志成街1号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3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灿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灿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一)基本信息 .......................................................................................................................5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9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置地点......................................................................................................................... 12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华灿光电、上市公司、  指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康、吴龙驹、吴龙宇、刘琼华

蓝晶科技              指  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吴康基本情况

姓名                              吴康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3240119511115****

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志成街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2、吴龙宇基本情况

姓名                              吴龙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3240119760520****

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志成街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3、吴龙驹基本情况

姓名                              吴龙驹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3240119780908****

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志成街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4、刘琼华基本情况

姓名                              刘琼华

曾用名                            无

                                              5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3240119540216****

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志成街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华灿光电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个人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康、吴龙驹、吴龙宇、刘琼华合计持有公司5,493.83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18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51),董事、副总裁吴龙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康先生、吴龙宇先生、刘琼华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合计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101%)。

    除上述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尚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灿光电5,493.83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年03月08日,刘琼华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10.109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2,0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2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康、吴龙驹、吴龙宇、刘琼华合计持有公司56,995,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725%;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康、吴龙驹、吴龙宇、刘琼华合计持有公司54,938,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吴康、吴龙驹、吴龙宇、刘琼华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降低至5%以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减持时总                  占减持时总股
                        股数(股)  股本的比例    股数(股)  本的比例(%)
                                      (%)

            有限售条    7,499,454    0.68253%      7,499,454      0.68253%
            件流通股

  吴康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1,249,180    1.02380%    11,249,180      1.02380%
            有限售条  11,249,180    1.02380%    11,249,180      1.02380%
            件流通股

吴龙驹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3,749,727    0.34127%      3,749,727      0.34127%
吴龙宇  有限售条    5,999,563    0.54603%      5,999,563      0.54603%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8,999,344    0.81904%      8,999,344      0.81904%
            有限售条    3,299,759    0.30031%      3,299,759      0.30031%
            件流通股

刘琼华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4,949,640    0.45047%      2,892,140      0.26322%
      合计          56,995,847    5.18725%    54,938,347      4.999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存在被质押情况:吴康所持有的8,136,000股仍处于质押状况,吴龙驹所持有的8,040,000股仍处于质押状况,吴龙宇所持有的9,135,400股仍处于质押状况,刘琼华所持有的1,703,000股仍处于质押状况。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0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股东及其关联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华灿光电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无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灿光电住所。


  (此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康                  吴龙驹

                        吴龙宇                  刘琼华

                                                              年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武汉

                                        在地

股票简称      华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323

信息披露义务  吴康、吴龙驹、吴龙宇、刘  信息披露义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
人名称        琼华                      务人注册地  志成街1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可多选)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56,995,847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5.1872%
量及占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为:2015年9月11日披露在
司已发行股份  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A股
后,信息披露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54,938,347股

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变动数量:  2,057,500  股,变动比例:  0.18726%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无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无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康                  吴龙驹

                              吴龙宇                  刘琼华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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