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启源装备
摘要: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19-21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19-21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环装备”)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5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环装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周震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6号),核准公司向周震球等8人发行30,517,01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51,572,327股,发行价格为7.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09,999,999.65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1,9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8,099,999.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154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预先投入情况
根据《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1,000.00万元,具体的用途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
号 元) 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1,422.95 21,422.95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 915.00 915.00
3 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 13,684.44 12,162.05
4 工程设计研发及信息化管理中 5,062.20 5,000.00
心项目
5 现有生产设施的技改项目 1,663.94 1,500.00
合计 42,748.53 41,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范围内,如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上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中介费用,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540007号),截止2019年2月25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合计725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5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总额 截止2019年2月25日自拟置换金额
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915万元 725万元 725万元
中介费用
合计 725万元 725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本次置换的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中介费用
的自有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4日出具的《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540007号),截至2019年2月25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25万元。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5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5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7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置换的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环装备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重组相关费用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环装备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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