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明龙)
来源:普洛药业
摘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与标准,现将我2018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先后参加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的股东大会一次,董事会会议五次。2018
年度,董事会会议共审议了22项议案,本人应表决的议案共22项,其中现场
表决18项,通讯表决4项。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弃权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
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我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提出指导
性意见。在公司2017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
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
安排及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本年度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3.9.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8.3.9.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3、2018.3.9.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4、2018.3.9.关于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2018.3.9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8.3.9.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2018.3.9.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2018.3.9.关于对公司授权董事长进行理财投资的独立意见。
9、2018.3.9.关于对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0、2018.4.10.关于对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
11、2018.8.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8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二)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会等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2018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管理层组织结构稳定有序,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故
2018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上是我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汇报。
2019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和负
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姚明龙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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