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38:四通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四通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中相关股东取得的交易对价,将主要用于归还其各自的股权质押融资款项,降低其股权质押比例。同时解除因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导致的公司股权变动风险,提升公司风险防控能力,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及其一致行动人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并公司股东苏国荣、蔡培周的通知,获悉蔡镇锋、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苏国荣、蔡培周与黄建平于2019年3月7日签署了《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蔡镇城、蔡镇通、苏国荣与谢悦增于2019年3月7日签署了《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蔡镇茂、李维香、蔡培周与邓建华于2019年3月7日签署了《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
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苏国荣、蔡培周(以下合称“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355,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88%)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给黄建平、谢悦增、邓建华(以下合称“受让方”)。
黄建平、谢悦增、邓建华已签订了《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其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转让的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姓 持有股份数 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 持有股份数 持有股
名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比例 量(股) 份比例
(%) (%)
蔡镇城 25,736,880 9.65 -6,434,220 -2.41 19,302,660 7.24
蔡镇茂 25,664,624 9.62 -6,416,156 -2.41 19,248,468 7.22
李维香 25,664,624 9.62 -6,416,156 -2.41 19,248,468 7.22
蔡镇锋 25,664,624 9.62 -6,416,156 -2.41 19,248,468 7.22
蔡镇通 25,664,624 9.62 -6,416,156 -2.41 19,248,468 7.22
蔡镇煌 25,165,624 9.44 -5,916,156 -2.22 19,249,468 7.22
蔡怿旬 2,000,000 0.75 -500,000 -0.19 1,500,000 0.56
蔡怿烁 2,000,000 0.75 -500,000 -0.19 1,500,000 0.56
苏国荣 5,680,000 2.13 -5,680,000 -2.13 0 0
蔡培周 5,660,000 2.12 -5,660,000 -2.12 0 0
转让方 168,901,000 63.33 -50,355,000 -18.88 118,546,000 44.45
合计
黄建平 0 0 +23,687,000 +8.88 23,687,000 8.88
谢悦增 0 0 +13,334,000 +5.00 13,334,000 5.00
邓建华 0 0 +13,334,000 +5.00 13,334,000 5.00
受让方 0 0 +50,355,000 +18.88 50,355,000 18.88
合计
注:上表中比例系保留两位小数取整所得,存在尾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蔡镇城
性别:男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蔡镇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3、李维香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4、蔡镇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5、蔡镇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
6、蔡镇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7、蔡怿旬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8、蔡怿烁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火车站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9、苏国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安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10、蔡培周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二)受让方情况
1、黄建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2、谢悦增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3、邓建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黄建平(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与蔡镇锋、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苏国荣、蔡培周(以下合称“乙方”、“转让方”)于2019年3月7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一)》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的数量及比例
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3,68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2)股份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12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税前)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
(3)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50%;
转让方办理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余款。
(4)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的方式向转让方、受让方均认可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
(5)标的股份的交割
标的股份于交割日进行交割。各方同意于标的股份第一期股份转让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股份交割的过户登记。
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交割日前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6)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二)《股份转让协议(二)》
谢悦增(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与蔡镇城、蔡镇通、苏国荣(以下合称“乙方”、“转让方”)于2019年3月7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的数量及比例
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3,33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2)股份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12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税前)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
(3)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50%;
转让方办理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余款。
(4)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的方式向转让方、受让方均认可的银行
账户转账支付。
(5)标的股份的交割
标的股份于交割日进行交割。各方同意于标的股份第一期股份转让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股份交割的过户登记。
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交割日前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6)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三)《股份转让协议(三)》
邓建华(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与蔡镇茂、李维香、蔡培周(以下合称“乙方”、“转让方”)于2019年3月7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的数量及比例
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3,33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2)股份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12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税前)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
(3)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50%;
转让方办理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余款。
(4)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的方式向转让方、受让方均认可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
(5)标的股份的交割
标的股份于交割日进行交割。各方同意于标的股份第一期股份转让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股份交割的过户登记。
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交割日前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6)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对价的使用计划
1、相关股东股份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股份转让中部分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质押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 质押权人 质押数量
比例 (股)
1 蔡镇锋 25,664,624 9.6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25,664,624
有限公司
2 蔡镇茂 25,664,624 9.6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25,664,624
有限公司
3 李维香 25,664,624 9.6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4,600
4 蔡镇煌 25,165,624 9.44%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165,624
5 苏国荣 5,680,000 2.13%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5,680,000
有限公司
序号 质押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 质押权人 质押数量
比例 (股)
6 蔡培周 5,660,000 2.1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5,660,000
有限公司
注:截至本公告日,李维香已足额向质押权人偿还了其股权质押融资款,正在办理股权解质押手续,但公司尚未收到办理完毕的通知。
2、相关股东获得的交易对价的使用计划
本次交易转让方中的蔡镇锋、蔡镇茂、蔡镇煌、苏国荣、蔡培周获得的股份转让款将优先用于偿还其各自的股权质押融资款,其他转让方蔡镇城、蔡镇通、李维香、蔡怿旬、蔡怿烁在获得交易对价后将优先协助其一致行动人蔡镇锋、蔡镇茂、蔡镇煌偿还其股权质押融资款,降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比例,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五、本次股份转让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其合计持有公司96,296,532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6.1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8,546,000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44.45%。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七、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的部分标的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可能存在无法解除质押,导致转让不能完成的风险;本次股份转让亦可能存在因违约、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转让不能完成的风险;如股份转让不能顺利完成,将由交易各方进行协商解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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