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维科技:870815汇维科技2019-004: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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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70815 证券简称:汇维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汇维科技 NEEQ:870815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ngchunHuiweiScience&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2018 一.
证券代码:870815 证券简称:汇维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汇维科技
NEEQ:870815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ngchunHuiweiScience&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2018
一.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董事会秘书 张鹏远
职务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电话 0431-81320013
传真 0431-85111586
电子邮箱 Zpy007@126.com
公司网址 www.huiweikeji.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兴民路1118号;13010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末) 上期(末) 本期(末)比上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98,980,467.63 96,282,173.99 2.8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713,990.79 40,616,007.77 27.32%
营业收入 50,220,688.50 49,693,330.63 1.0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45,983.02 12,821,920.13 -2.9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608,716.43 11,945,197.87 -11.19%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9,737.59 3,721,926.52 66.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3% 37.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9 -2.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9 -2.0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1.99 1.56 27.56%
资产(元/股)
2.2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期末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无限售股份总数 10,649,205 40.96% 010,649,205 40.96%
条件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116,925 19.68% 0 5,116,925 19.68%
份 董事、监事、高管 5,116,925 19.68% 0 5,116,925 19.68%
核心员工
有限售 有限售股份总数 15,350,795 59.04% 015,350,795 59.04%
条件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5,350,795 59.04% 015,350,795 59.04%
份 董事、监事、高管 15,350,795 59.04% 015,350,795 59.04%
核心员工
总股本 26,000,000 - 026,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3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限 期末持有无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股比例% 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数
量
1 长春汇维投 5,532,280 0 5,532,280 21.28% 0 5,532,280
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2 高洪伟 5,116,930 0 5,116,930 19.68% 3,837,699 1,279,231
3 闫立凯 5,116,930 0 5,116,930 19.68% 3,837,699 1,279,231
4 孟祥全 5,116,931 0 5,116,931 19.68% 3,837,699 1,279,232
5 刘毅 5,116,929 0 5,116,929 19.68% 3,837,698 1,279,231
合计 26,000,000 0 26,000,000 100.00%15,350,795 10,649,205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高洪伟、闫立凯、孟祥全、刘毅于2016年3月25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四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洪伟系合伙企业股东长春汇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从报告期期初起至今的股权变动来看,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单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资本总额的50.00%,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的规定,公司无控股股东。
高洪伟、孟祥全、闫立凯、刘毅四人于2016年3月25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的4名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0,467,72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78.7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有限公司阶段至股份公司成立后,四人一直担任公司管理层成员,并且在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决议中,四人所做表决均为一致表决,能够通过其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所任职务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决策、管理层人员的任免亦具有实质影响。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规定,高洪伟、孟祥全、闫立凯、刘毅四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3.2因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 5,300,000.00 2,899,000.00
应收账款 34,982,649.10 24,039,888.6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40,282,649.10 26,938,888.60
款
应付票据 147,200.00
应付账款 4,150,205.09 5,463,976.7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4,297,405.09 5,463,976.77
款
应付利息 15,708.33
其他应付款 1,062,927.53 1,078,635.86 449,609.68 449,609.68
管理费用 7,421,103.91 3,947,730.37 5,301,711.33 3,614,018.79
研发费用 3,473,373.54 1,687,692.54
3.3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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