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兴蓉环境
摘要: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参照国家、地方政府定价、行业标准以及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冯渊易永发王运陈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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