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天茂集团
摘要:独立董事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独立董事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对《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2、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刘万富 毕建林 徐翔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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