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1919: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摘要: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审阅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程序合法合规。

  二、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激励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并同意将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良宜、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

                              2019年3月6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