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来源:长春高新
摘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2月25日起停牌。长春高新因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22日,该区间段内长春高新股票(000661.SZ)、深证成指(399001.SZ)、国证生物医药(399441.SZ)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日期 上市公司收盘价 深证成指 国证生物医药
(000661.SZ) (399001.SZ) (399441.SZ)
2019年2月22日 226.05 8,651.20 2,225.97
2019年1月21日 191.50 7,626.24 2,028.06
期间涨跌幅 18.04% 13.44% 9.76%
期间涨跌幅(剔除大盘) 4.60%
期间涨跌幅(剔除行业) 8.28%
因此,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长春高新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无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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