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西部牧业
摘要: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日常经营所需。向视同关联人新疆天山军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收购生鲜乳,销售饲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本项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秦 明 陈建国 宋 亮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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