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摘要: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调整债权结构、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拟以生产经营中持有的外币应收账款向中国工商银行仙居支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签署各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群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聘任姚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2019-011)。
(三)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四)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