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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6:恒银金融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9-01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9-01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公司住所暨修订

 的议案》。

    为树立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金融科技型企业辨识度,更加契合公司当前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决定将英文名称“CashwayTechnologyCo.Ltd.”变更为“CashwayFintechCo.,Ltd.”;同时,根据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统一要求,公司地址由“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变更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拟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恒银金融科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恒银金融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ashwayTechnology    公司英文名称:CashwayFintech
Co.Ltd.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    第五条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
经济区)西八道30号                  (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公司邮编:300308              公司邮编:300308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股份的;

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三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份的,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会会议决定。

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担保事项;                    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的事项;                    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的其他事项。                        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行使。                              的其他事项。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
                                    行使。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项;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置;                                项;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置;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
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      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检查总裁的工作;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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