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06)
来源:润邦股份
摘要: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剥离立体停车设备业务后,更能聚焦主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资源和资产的重新配置将增强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核心业务体系的发展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本次交易的价格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定价公允。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议
沈蓉
葛仕福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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