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玲)
来源:东方财富
摘要: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独立公正地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次会议资料,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个人意见,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18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7次,本人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交流。本人认为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2018年3月15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二)2018年5月12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8年6月7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8年8月2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8年12月25日,在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坏账核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就公司相关重要事项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密切跟踪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开展情况。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共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监高薪酬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等议案;审议通过了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保持与公司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事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解,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并在上述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持续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了解监管部门监管动态,不断增强自己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任职期间及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田玲
二�一九年三月四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