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301:东方盛虹关注函
来源:东方市场
摘要:关于对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43号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收购公告》)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
关于对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43号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收购公告》)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高科”)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新材料”)持有的苏州苏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震生物”)100%股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关于交易标的。《收购公告》显示,苏震生物2017年末净资产为-2,868.84万元,2017年及2018年净利润分别为-3,152.30万元、-3,600.77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收购亏损资产的背景和目的,该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资产评估。根据你公司同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及你公司报备的《评估说明》,苏震生物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为6,799.9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0.1%,其中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参数显示,苏震生物2019年预计实现收入4,826.05万元,2020年至2026年收入逐年递增。请你公司结合苏震生物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说明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业绩承诺。《收购公告》显示,盛虹新材料对苏震生物2019-2021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承诺苏震生物2019年、2020年、202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不低于510万元、1,084万元及2,539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苏震生物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说明业绩承诺是否具有可实现性。
请你公司在2019年3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3月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