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上海佳豪
摘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关于转让佳豪船海部分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市公司拟向由公司技术研发骨干人员持有的上海佳船船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转让全资子公司佳豪船海35%的股权,及向由公司经营管理骨干人员持有的上海佳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转让佳豪船海20%的股权。以上方案基于公司船舶设计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根据市场化改制思路,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定价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最终评估报告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佳豪船海部分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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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丽) (肖永平) (沈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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