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来源:大洋电机
摘要: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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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林 栾京亮 余劲松 陈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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