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山东章鼓
摘要: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900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900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13时30分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新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监事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刘新全先生、于学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将对监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经审查,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关于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禁止性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新全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4年8月至今在山东章鼓工作,历任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委员、电气公司经理、监事会副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公司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除此以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新全先生持有山东章鼓股份1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刘新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学芹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10月至2010年11月,在章丘市乡镇企业局财务科工作;2010年12月至今在章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现任济南市章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务科科长。
于学芹女士未持有山东章鼓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于学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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