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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中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摘要: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0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0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大厦6B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天广中茂的股份。

  四、除本信息义务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待《股权转让协议》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方能生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恒远

                                                      2019年3月1日

                    目    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5
第三节持股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在本报告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天广中茂指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恒远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设立时间:2014年05月30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39338T

  9、主要股东名称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谭雄中                                    40%

      杨志华                                    2%

      周京浪                                    2%

      洪楚光                                    2%

      佛山新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

      深圳名正控股有限公司                      30%

  10、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大厦6B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高恒远,为东方盛来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如下:

  高恒远,男,中国籍公民,长期居住于深圳,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担任东方盛来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对天广中茂发展前景的认可,成为天广中茂的战略股东,支持其各项业务发展,使得天广中茂长期、稳定的发展。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与天广中茂股东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天广中茂6,463万股股份及6,000万股股份,合计受让股份12,463万股,占天广中茂股份总数的5.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天广中茂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124,63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  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秀玉            457,600,000      18.36%      392,970,000        15.77%

陈文团              87,420,000        3.51%        27,420,000        1.10%

深圳市东方盛来投        0              0          124,630,000        5.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卖方):陈秀玉、陈文团

    受让方(买方):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卖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买方转让其持有的天广中茂流通股124,63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占天广中茂股份总数的5.00%。

    3、协议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2.48元/股,目标股份的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9,082,400元。

    4、付款安排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2)乙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转让总价款扣除已支付定金的差额。即人民币27,908.24万元(大写:贰亿柒千玖佰零捌万贰仟肆佰元整)。

    第一期:在甲方办理股份交割当日,乙方应支付16,500万元给甲方用于甲方办理相关解除股份质押手续,甲方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完毕标的股份交割手续,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标的股份交割手续;

    第二期:在甲方办理完毕有关股份过户手续后3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完毕剩余股份转让款。

    5、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于2019年2月28日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天广中茂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与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恒远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南安市

股票简称            天广中茂                  股票代码            002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
                  司                          地                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
                                                                  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数量:124,630,000股    持股比例:5.00%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是  □    否□    不适用√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东方盛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恒远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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