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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赛格: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法律文书暨其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12836、112837 债券简称:18赛格01、18赛格0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法律文书暨其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12836、112837      债券简称:18赛格01、18赛格0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法律文书暨其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2019年1月,赛格新城市名下部分银行账户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

  近日,赛格新城市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以下简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财保21号]及《查封、冻结通知书》[(2019)粤03执保57号],赛格新城市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因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诚集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执行,公司现就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赛格新城市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79.02%,以下简称“赛格地产”)之控股子公司,赛格地产持有赛格新城市52.05%的股权;此外,公司持股100%的深圳市赛格创业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创业汇”)持有赛格新城市20%的股权。赛格新城市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二、案件法院裁定情况

  申请人: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招诚集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赛格新城市的相关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9年1月25日作出裁定,裁定内容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赛格新城市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股权以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488,832,841元为限。

  申请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查封、冻结通知书》,赛格新城市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12个月,冻结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7日或2019年1月30日至2020年1月29日。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相关保全措施后,如期满需续行保全被申请人财产(含担保物保全),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之前十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保全,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赛格新城市应对措施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赛格新城市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事项的起诉文书,亦未获悉招诚集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理由。

  赛格新城市目前正在积极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以进一步获取与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相关情况,妥善解决上述账户冻结事宜。

    四、对本公司及赛格新城市的影响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赛格新城市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金额为26,425,719.83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本次冻结的银行账户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赛格新城市之部分银行账户,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不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本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正常。

  (二)本次保全金额以人民币488,832,841元为限,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6%,鉴于目前该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为诉前财产保全,被诉原因及后续情况尚不清楚,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判断。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赛格新城市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系包括银行基本户在内的部分银行账户,对赛格新城市的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赛格新城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轻银行账户被冻结对经营的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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