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测检测
摘要: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一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三、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独立董事:张汉斌、程虹、刘佳勇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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