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日科化学
摘要: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9年2月14日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9年2月14日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2019年2月14日以口头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蒋荀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定选举蒋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蒋荀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定选举赵东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赵东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蒋荀、赵东日、刘国军 赵东日
审计委员会 胡耀飞、陈良华、刘国军 陈良华
提名委员会 赵东日、陈良华、刘国军 刘国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蒋荀、陈良华、刘国军 陈良华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副董事长赵东日先生提名,本次会议决定聘任彭国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彭国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副董事长赵东日先生提名,本次会议决定聘任李明泉先生、高强先生、田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明泉先生、高强先生、田志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蒋荀先生提名,本次会议决定聘任刘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副董事长赵东日先生提名,本次会议决定聘任田志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田志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9年与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旭化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43,351.2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原材料。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宏旭化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447.29万元。2018年度向宏旭化学采购原材料发生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7,502.69万元(未经审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关联董事蒋荀先生、胡耀飞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订2019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19年度董事薪酬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了《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4万吨PMMA、10万吨ACS、4万吨ASA工程塑料、4万吨功能性膜材料及1万吨多功能高分子新材料项目”(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预计项目总投资1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3月5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彭国锋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东岳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加入山东日科化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运营部部长。历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
彭国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彭国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彭国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明泉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明珠集团氯化聚乙烯厂。2011年加入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副总、安全总监,现任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明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明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明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强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ACM事业部总经理。
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高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强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志龙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加入公司证券部工作,任职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田志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田志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田志龙先生与持有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志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震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7月,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厂车间技术员;1994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齐鲁石化树脂加工应用研究所工程师、课题组长;2002年1月,任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财务部资金科会计;2004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氯碱厂成本管理部会计;2008年9月,任氯碱厂成本管理部副部长;2009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氯碱厂成本管理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任齐鲁石化公司会计中心化工成本科科长、党支部书记;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共享服务公司淄博服务部应付运营部科长、党支部书记,兼任齐鲁石化公司及中石化共享服务公司ERP项目财务模块关键用户和业务组长。2019年2月起任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刘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震先生目前在股东济南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8.64%股份)和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7.31%股份)的控制方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财务部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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