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58:国旅联合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国旅联合
摘要: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9-临015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9-临015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滩谷新区学府大道1号阿尔法写
字楼34栋5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9,974,0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32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王东红、独立董事黄兴孪、李晓光因工
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吕晓峰、职工监事刘峭妹因工作原因请
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陆邦一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选
比例(%)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少雄 189,915,515 99.9692 是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付德 189,915,515 99.9692 是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新跃 189,915,515 99.9692 是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承 189,915,515 99.9692 是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施亮 189,915,517 99.9692 是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施代成 189,915,517 99.9692 是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选
比例(%)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新建 190,296,515 100.1697 是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翟颖 189,534,515 99.7686 是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旺霞 189,915,515 99.9692 是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
序号 议有效表决权的 选
比例(%)
3.01非职工代表监事:蔡丰 189,915,515 99.9692 是
3.02非职工代表监事:丁伟杰 189,915,515 99.9692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 58,422, 99.899
人:曾少雄 749 9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 58,422, 99.899
人:周付德 749 9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 58,422, 99.899
人:何新跃 749 9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 58,422, 99.899
人:彭承 749 9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 58,422, 99.899
人:施亮 751 9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 58,422, 99.899
人:施代成 751 9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 58,803, 100.55
黄新建 749 14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 58,041, 99.248
翟颖 749 4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 58,422, 99.899
张旺霞 749 9
3.01非职工代表监事: 58,422, 99.899
蔡丰 749 9
3.02非职工代表监事: 58,422, 99.899
丁伟杰 749 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同意比例达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过半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元律师、张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旅联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6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