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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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条款号 修订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条款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三条(八)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 董事会有权决定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经审计净资产50%(含
50%)的对外投资、收
产50%且绝对金额不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超过25000万元的对押、委托理财事项;
有权决定不超过最近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对外担保事项。
产、资产抵押、对外但有关法律、行政法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规、部门规章、《深圳
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部门规章、《深圳规则》中有特别规定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的事项除外,该等事
规则》中有特别规定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
的事项除外,该等事执行;
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
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八款 董事会闭会期 董事会闭会期
间,董事会授予董事间,董事会授予董事
长拥有对单个项目不长拥有对单个项目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审计的净资产10%且的净资产10%(含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10%)之内的投资决策万元的投资决策权。 权。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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