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丽盛_监管函
来源:普丽盛
摘要:1 关于对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 Masterwell (HK) Limited、 SBCVC Fund II-Annex (HK) Limited 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 2019】第 13 号 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 Maste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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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 Masterwell (HK)
Limited、 SBCVC Fund II-Annex (HK) Limited 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 2019】第 13 号
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 Masterwell (HK) Limited、 SBCVC Fund
II-Annex (HK) Limited:
你们作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丽盛”) 5%以上股份,股份性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11月 15日至 12月 6日期间,你们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148.18
万股, 占普丽盛总股本的 1.48%。
你们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超
过普丽盛股份总数的 1%,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
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 上市公司股东买卖公司股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加强股票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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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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