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信: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信国际
摘要: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作为安徽华信国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作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蔡宝生先生,罗守生先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
公司因应收账款存在疑点,真实性无法核实,进而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无法可靠的确定,反对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蔡宝生、罗守生、傅仁辉
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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