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信: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公告
来源:华信国际
摘要: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逾期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基于公司综合评估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的逾期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依据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2.07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四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金额为21.85亿元。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势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预计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21.52亿元,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保理款余额为20.49亿元(应收保理总额25.95亿元,另扣除贸易业务债务人为公司的应收保理款5.46亿元),应收保理利息账面余额0.23亿元。年末保理业务形成的大额逾期应收款有72%已超过270天。公司结合保理业务实际催收情况,为客观反映公司2018年度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根据风险组合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末,公司对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判断,发现除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应收账款已基本无法收回。因此按照公司的会计估计,对除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外的其他保理类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拟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37亿元。
(二)转口贸易业务应收账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贸易类应收账款余额为3.78亿美元,逾期比例为100%且账期时间均已超过一年,但相关债务人无还款计划且无还款意愿,如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则无法如实反映其可收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进行组合测试时,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该账龄段其他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导致该项应收款如果按照既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无法真实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评估,在公司各部门充分讨论了公司风险资产事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减值计提的依据等基础上,拟按50%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拟新增坏账准备金额为1.6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15亿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2.07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四季度拟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21.85亿元。本次第四季度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是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勇先生,唐啸波先生,罗守生先生,蔡宝生先生对《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
坏账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坏账准备的计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傅仁辉先生对《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因应收账款存在疑点,真实性无法核实,进而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无法可靠的确定。因此,反对公司本次坏账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罗守生先生,蔡宝生先生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认为:公司因应收账款存在疑点,真实性无法核实,进而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无法可靠的确定,反对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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