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来源:依米康
摘要: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14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14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在年度董事会审议《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议案,现就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充分征求公众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四川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7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利润分配决策,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热忱欢迎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上述意见征集活动:
一、投资者意见沟通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信件、邮件及传真方式就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2018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向公司提出建议。通过信件、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的,标题请注明“依米康利润分配有关事项建议”字样,传真请标注“董事会办公室收”;如为公司股东的投资者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请一并提供相关身份及持股证明的材料;为方便公司对投资者建议的存档管理,恕不接受电话建议。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14
信件请寄送至: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2号依米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41)
电子邮箱:zhangmin@ymk.com.cn
传真:028-82001888-1
二、征集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17:00(注:信件或邮件或传真须在上述截止时间内送达)。
三、咨询电话:028-85977635、028-85185206
四、公司联系人:李华楠、张敏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