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47:ST大控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大连控股
摘要: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8日
至2019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C-33号3楼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二、参加会议股东表决
三、公布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9年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拟变更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量的评估,由于近期业务扩张,项目增多及2018年年报期间审计业务繁忙,无法派出足够的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法保证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18年年度审计工作。2019年1月28日,经双方协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承担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现出了优秀的职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对公司规范运作
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聘期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桦、曹爱民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西安市�哄鄙�态区�哄贝蟮�1号商务中心二期五楼511-512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审议。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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