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来源:阳光股份
摘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提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提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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