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向康亿创新能源科技公司增资的公告
来源:东莞控股
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亿创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333.3333万元,东莞发展控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亿创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333.3333万元,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信资本)持有其40%股权。
为进一步支持康亿创公司发展,增强其资本实力,康亿创公司现有股东拟按各自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康亿创公司增资2,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康亿创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33.3333万元,其中金信资本此次出资800万元。
2、对外投资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议案《关于向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于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7人,实到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对外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康亿创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公司委派2名高级管理人
员担任康亿创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康亿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康亿创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26.04万元(含本次增资),根据公司决策权限,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4UJYLE62
营业期限:2015-11-17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505
注册资本:3333.3333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智灵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研发及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等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康亿创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康亿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充电站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为纯电动公交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作为东莞市起步最早的充电站建设及运营公司,康亿创公司积极创新运营模式,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目前已建
成充电站15座。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截至2017年底,康亿创公司总资产4,135.90万元,净资产2,206.2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3.52万元,净利润-39.54万元。
截至2018年9月底,康亿创公司总资产5,657.26万元,净资产3,437.3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5.24万元,净利润-356.63万元。
三、增资方案
康亿创公司现有股东共同对康亿创公司增资2,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康亿创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33.3333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增资前后,康亿创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333.3333 40% 2,133.3333 40%
东莞市三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86.00 29.58% 1,577.60 29.58%
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 614.00 18.42% 982.40 18.42%
东莞市昊龙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12% 640.00 12%
合计 3,333.3333 100% 5,333.3333 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康亿创公司各股东将签署《股东协议》及《章程修正案》,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金信资本
乙方:东莞市三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
丁方:东莞市昊龙达实业投资有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后,康亿创公司注册资本由3,333.3333万元变更为5,333.3333万元。
(2)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累计认缴出资额分别为2,133.3333万元、1,577.60万元、982.40万元、640.00万元,均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缴足。
(3)康亿创公司董事会成员由6名调整为7名,新增董事名额由甲方向康亿创公司委派,并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康亿创公司董事长,原由丙方委派董事担任董事长调整为担任副董事长。调整后,甲方共委派3名董事,乙方、丙方、丁方共委派4名。
五、投资可行性分析
根据东莞市蓝天保卫战的要求,东莞市公交车辆将于2019年底完成纯电动的更换计划,随着纯电动更换计划的落实,康亿创公司业务预期将大幅增长。但目前康亿创公司仍处于资本投入期,充电站建设资金需求量大,且需要一定的市场培育期,康亿创公司现有的资本规模较小,加之公司成立时间短,进一步限制了其对外融资渠道。本次向康亿创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补充企业运营资金,满足新建充电站的资金需求,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六、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已搭建起新能源汽车充电板块的业务布局,此次向康亿创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加大充电站网络布局,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经营效益。
2、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东莞市蓝天保卫战政策的落地,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将大幅上升,充电站服务市场被有效激活。本次增资康亿创公司,有利于发挥股东的资金优势,加快充电站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康亿创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收益水平。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80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资金安排及使用无重大影响。
3、存在的主要风险
目前,各省市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因而存在服务费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康亿创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初至今,公司与康亿创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655.93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增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由金信资本向康亿创公司增资,符合康亿创公司的经营实际需求,增资完成后金信资本持有的康亿创公司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由金信资本向康亿创公司增资,有利于提高康亿创公司
的资本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2、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无董事需回避表决,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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